财智深商户条约

深圳市财智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智深”)是一家专注支付领域的企业,与国内多家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其核心业务是为企业级客户快速准确的定制支付解决方案,为终端用户提供多码合一聚合支付服务。 以下,甲方为提供服务方的财智深,乙方为商户,用户为在乙方消费的买家,就双方的权力与义务明确如下: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聚合支付服务相关系统的系统升级、运行维护和服务管理,并确保该系统的安全性同时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聚合一个或多个支付渠道(指支付宝、财付通、京东、银联等支付渠道)的产品服务。

2、甲方仅负责为乙方提供聚合支付服务,乙方与用户或其他主体之间的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提交的相关资料对乙方资质进行审核;

4、甲方对乙方聚合支付服务相关系统之间在数据传送、对帐、资金清算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给予及时解决。

5、甲方为乙方提供商户账号,为乙方提供登陆后台并查看相关账户信息的服务。

6、乙方在使用聚合支付服务过程中非因甲方原因被用户投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妥善解决或采取完善补救措施,乙方未能及时完善或补救的,甲方有权视实际情况中止或终止提供支付服务。

7、甲方发现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通知相应的支付机构控制该商户结算资金,乃至立即停止该商户的聚合支付服务,如乙方知晓并参与下列行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1)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或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2)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存在欺诈行为,或商业信誉差,或给客户造成重大损失的;

(3)故意诋毁或损害甲方声誉的;

(4)违反甲方的业务、市场或宣传政策规定的;

(5)违反监管机构、发卡组织、商业银行、二维码参与机构(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机构)指定的关于商户风险管理规定,如:涉嫌虚假申请、恶意倒闭、洗单等;

(6)有违法犯罪行为,如:涉嫌参与洗钱、套现、赌博、伪卡等;

(7)交易过程中持卡人或发卡行发起退单或其他差错争议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8)利用聚合支付业务从事损害第三方利益或其他公共利益活动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联、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业务、聚合支付支付规章和市场规则的行为。

(10)甲方认定的其他风险事件或违规行为。

8、乙方与甲方对账数据不一致时,以甲数据为准。

9、甲方有权不定时对聚合支付服务相关系充进行升级或维护,方便为商户提供体验更好的聚合支付服务。

10、基于风险管理、运营管理或其他风险防控因素的考虑,甲方有权提前告知乙方暂停、中止或终止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且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如实提供相关经营资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若商户从事国家规定专营、专控或需要取得国家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活动,还应提供该相关资质证照。商户可委托受理机构提交上述资料,同时保证商户和受理机构提交的上述资质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聚合支付服务严格按照其营业执照登记的范围开展业务,将“实物+实名”“机票与3C”及“虚拟产品”业务分开使用而不得混用(其中,“实物+实名”,是指可由物流配送的实物商品,或购买时需记录和核实购买者真实身份的商品或服务;“机票与3C”,是指机票、计算机、通讯产品、消费电子产品,“虚拟产品”是指,非实物且不记录购买者的真实身份,且无需物流运送的商品或服务)。如因乙方违反上述承诺所带来的损失和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监管机构关于该项服务的相关规定,对于相关监管部门提出的检查和稽核的要求,乙方应予以配合。

3、乙方在申请聚合支付服务时,甲方将为乙方开通聚合支付平台商户账号和密码,乙方应妥善保管此账号和密码。若乙方需对商户挂失,应及时与客服人员联系并按照客服人员的指引进行操作,若客服人员要求乙方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才能进行下一步挂失操作的,乙方应及时提交书面证明材料,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如果乙方的商业行为侵犯了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一切合法权利,所造成的责任及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不得主动进行或协助持卡人进行信用卡套现、洗钱、交易分单等违法经营行为,不得出现虚假申请、侧录、恶意倒闭等严重风险行为,否则,一经发现乙方承诺将立即中止或终止向违规商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相关服务。

6、乙方如遇经营内容、迁址、停业、域名或联系电话等商户资料信息变理,乙方有责任提前知甲方,若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导致的一切投诉和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

7、乙方应按照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甲方反洗钱合规管理需要,配合甲方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及其它反洗钱工作。

8、按照条款约定履行损失赔偿业务争议解决的相关义务。

9、本条款约定的其他的义务。


三、风险承担


1、乙方交易的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因此而产生的一切风险、争议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承诺不得利用甲方产品的服务从事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及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相关规定的行为,否则乙方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及法律后果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按照人民银行收单管理办法及银联相关业务规定,如因乙方原因违反了相关规定被处罚,甲方有权根据监管部门的处罚意见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乙方使用甲方聚合支付业务过程中产生的全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单、伪卡、套现、罚款、赔偿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且甲方有权根据情节的严重性,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合同的解除不影响甲方继续向乙方追偿的权利,乙方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而终止。


四、保密条款


双方对在履行条款中获得的商业信息负保密责任。出现下列任一情况时,甲方有权披露乙方的相关商业信息:

1)人民银行或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金融业监管机构要求甲方提供乙方的相关商业信息的;

2)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有权行政机关要求甲方提供乙方的相关商业信息的;

3)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甲方提供乙方的相关商业信息的;

4、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五、违约责任


1、各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条款中所做约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1) 直接或间接参与欺诈的;

2) 出现违规操作,经指出拒不纠正的;

3) 发生伪冒交易或恶意欠款的;

4) 实施有损甲方利益行为的;

5) 违反本条款或利用甲方提供的服务从事非法业务的;

6) 出现风险事件或经银行判断交易异常的;

7) 违反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QQ钱包支付、京东钱包支付等相关规则和制度的。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上述违约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反本条款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重新做出符合条款规定的行为,对于违约方仍不履行其义务的,另一方可以终止条款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六、免责条款


1、为有效提供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聚合支付服务将不时进行维护和检测,对此甲方将提前通知乙方,因此产生的服务中断或不稳定状态,不视为甲方违约。

2、如因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布法律、法规、有关政策的变更导致本条款无法继续履行的,不视为双方违约,给甲乙双方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分别各自承担。

3、本条款有效期内,因微信支付、QQ钱包支付、支付宝、京东钱包支付等与乙方的条款终止、政策变更、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相关的聚合支付服务不能提供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4、因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可以免除责任。不可抗力是指本条款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此外,鉴于网络之特殊属性,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情形导致甲乙双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下义务的,各方可以免责:

(1)非因甲、乙双方过错而导致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

(2)非因甲、乙双方过错而导致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而导致信息或纪录的丢失、不能提供本条款项下之服务的;

(3)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的;

(4)因政府管制而造成服务终止的;

(5)其它非各方原因造成的。

遇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将该事件立即通知对方。各方按照事件对条款履行的影响程度,再行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条款。